张家界公积金提取知识买房办理指南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解决购房需求,现将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买房的相关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予以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拟购买自住房或改善型住房的个人。
二、办理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在职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前6个月内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前一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前一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买改善型住房;
5.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前一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买其他类型住房。
三、办理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
4.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7. 其他相关材料。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填写《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认符合提取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申请人收到住房公积金后,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购房情况,以便单位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 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购房计划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以上就是张家界公积金提取知识买房的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所在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祝您购房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