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各地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发布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张家界个人住房最新张家界公积金贷款政策,帮助农村户口居民更好地进城购房。
一、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权益保障
根据最新政策,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可办理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手续,同时原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的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持不变。这意味着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不再有后顾之忧。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张家界市支持将商业银行的存量按揭贷款转为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者纯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贷款选择。
2. 全国范围内张家界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张家界市支持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进一步拓宽了购房者的融资渠道。
3.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70万元。对于首套、二套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30%、40%降至20%、30%。
4. 人才引进和生育政策支持
符合人才引进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有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最高可上浮50%。
5. 中专以上毕业生和初级职称人员优惠
中技以上(含中技)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来张家界市创业定居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额度基础上最高可以上浮30%。
三、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1.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居民家庭在市、区县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城市所属区县范围内无住房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
2. “以旧换新”、“以租换购”政策实施
实行“以旧换新”、“以租换购”政策,相应核减住房套数,满足首套住房认定标准的,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
四、相关税费政策调整
1. 购房税费优惠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予以退还。实施住房贷款或者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满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首套购房人或者承租人,可以按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租房租金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总之,张家界市此次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支持,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购房者应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合理规划购房计划,实现购房梦想。